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ISSN 1006-4931 CN 50-1054/R
新闻中心
电子期刊
投稿需知
本刊资质
编委会
生活百科
首 页
行业新闻
政策信息
2009年电子期刊
2008年电子期刊
投稿方式
写作规范
汇款方式
征稿启事
健康知识
生活小窍门
开心一笑
陕西省出台强化食品企业监管办法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为促使食品企业下功夫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使其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近期,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强化对食品企业监管办法:
一是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公示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动态数据库建设,为每个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企业分级、分类认定结果及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依法从重处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停产(停业)整改期限不得少于60天,3年内再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吊销许可证。
三是依法从重处罚企业严重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在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同时,对首次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产(停业)整改不得少于60天,再次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吊销许可证。
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旦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线索,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五是严格落实从业禁入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全省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人员“黑名单”库。对聘用在库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级监管部门不得发给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许可证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友情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检验所
医药导报
Copyright © 2009 中国药业杂志社 版权所有
联系
方式
编辑部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19层
邮政编码
400014
电 话
86-023-86592565
传 真
86-023-86592591
投稿邮箱
zgyaoye@tom.com
网 站
http://www.zgyaoy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