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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006-4931 CN 50-1054/R

 
 
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个加强”深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日前,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工作方案,采取“三个加强”措施,进一步深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行为,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的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料审计和建档、原料采购、检验和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尤其对采购和使用人参、铁皮石斛、蜂胶、珍珠粉、阿胶等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针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阶段性生产实际情况,根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生产情况检查,重点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清场情况、生产操作人员的卫生、水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原料前处理等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室专项检查。对生产企业是否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检验室、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到位、检验制度是否健全、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检验能力等进行全面检查。

  绍兴市局还将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和检验室专项检查面达到100%。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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