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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006-4931 CN 50-1054/R

 
 
【两会信息分析】设置第三方“缓冲区” 医院内冲突院外调解
  新华社信息北京3月8日电(记者郭远明)如何化解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也成了医疗纠纷的“潜规则”。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改善医患关系。在今年2月23日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的新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介绍,江西省赣州市在2009年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创建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到目前为止,已经裁决和成功调处了几十起医患纠纷案。这对于各地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传统调处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医患纠纷一直是困扰社会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甚至还呈现出暴力化和群体化的倾向,这不仅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据了解,传统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有三种,一是医患双方协商,二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三是走诉讼途径解决。但是,这三种方式的效果都不佳,医患关系一直比较紧张,医患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其中重大医疗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占据相当比例,特别是随着群众维权意识增强,部分群众对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处抱有怀疑态度,传统医患纠纷处理机制遭遇严重挑战。

  赣州市卫生系统负责人指出,传统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存在诸多弊端。医疗纠纷如只靠医患双方协商,面对面的利益博弈容易使矛盾激化。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又因卫生行政部门多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患方难免会认为其有欠公允。而走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则时间太长。这也导致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由于缺乏中立、公正的机制,难以分清是非曲直,医患双方往往纠缠不清,在一些“医闹”面前,不管有无责任,医院往往都是花钱买平安。一次一次满足“医闹”的无理要求,结果是越闹越凶,越闹越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另外,赣州中心城区一些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发生医疗纠纷很少是医院医疗质量引起的,绝大多数是患者家属对治疗期望值太高。普通市民对医疗行业的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缺乏认识,认为既然花了钱,医院就应当为其治好,对疾病本身引起的并发症或难以预见的治疗结果不能接受。有时医院赔钱也是迫于无奈,赔钱的目的是为了花钱买个“太平”。因为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服务场所,承受不起患方长时间的折腾。

  全国政协委员汤建人介绍,统计表明,我国70%的医疗纠纷是因医患沟通不到位引起的,医患双方在医疗信息上存在不对称性是其重要原因之一。鉴于上述在处理医疗纠纷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汤建人就曾经建议,政府依照人民调解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作为现有处理体系的补充。

  ——引入“第三方”力量 设置矛盾“缓冲区”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州市市长王平介绍,赣州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的核心做法是,在医患纠纷双方之间植入一个“第三方”力量,相当于在其中设置了一个“缓冲区”,把矛盾从医院内的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引导医患纠纷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2009年的9月10日,赣州市设立了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办公室,牵头组织专业调解工作。随后,在10月23日,赣州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赣州长期没有仲裁委员会的历史正式结束。这个仲裁委员会是赣州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的仲裁机构,性质属民间组织。其职责是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委员会由18名法律、经贸专家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代表人士组成,并且聘请了300多名法律专家、经贸专家和医疗专家作为仲裁员,依法开展仲裁业务,还可受理并仲裁医患纠纷。

  该调解仲裁机制与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常规途径相比,具有四个方面的“亮点”。首先,调解仲裁机构与医院系统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可以赢得患方的信任;其次,参与调解仲裁人员由医疗专家和法学专家组成,避免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过程中懂医的不懂法、懂法的不懂医的尴尬,并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一起参与调解仲裁,整合了资源,增强了公信力;而且,医院患者有求,调解仲裁机构即应,程序便捷;同时,调解仲裁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调解不成,则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依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双方必须服裁,否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12月25日,全国首例医患纠纷仲裁案在赣州开庭审理。按照《赣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并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自进行了详细陈述,并展开了辩论。庭审结束后,仲裁庭进行合议,公平、公正地依法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定医方向患方赔付人民币25万元。该案是全国第一起经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的医患纠纷案件,也是赣州市创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新机制后裁决的第一起医患纠纷。

    到目前为止,赣州市利用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已经裁决3起医患纠纷,成功调处了17起医患纠纷案。潘逸阳分析说,这些案件的成功仲裁证明,摒弃“医闹”、依法维权,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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