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部门加强麻醉药品管理

时间:2008年10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信息哈尔滨10月20日电(记者贾楠 熊琳)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日前,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工作进行了规范与整顿,对于开具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实施了严格的准入资格标准,同时规定患者在使用此类药品前,须与医疗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的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除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自行组织培训外,其余医务人员均需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并通过考核合格后,由省卫生厅统一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此外,此次规范活动还针对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做出了专门规定,要求首诊医师应当亲自审查此类患者并建立相应的病例,要求患者与医疗机构签署《知情同意书》。记者看到,该《知情同意书》主要是对患者、患者亲属以及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规定,并对提示性条款做了重要申明。《知情同意书》明确规定,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患者及其代办人如果将药品用作其他用途或者非法持有该类药品,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